各市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財政局,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,市社保中心,各有關單位:
現將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、江蘇省財政廳《關于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》(蘇人社發〔2020〕133號)文件轉發你們,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。
附件: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財政廳《關于調整工傷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》(蘇人社發〔2020〕133號)